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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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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3
引用:
作者言身寸言身寸
強制執行要先確立債權,然後拿著法院的債權去申請被執行人的資產證明,還要經過調解,最後才能查封資產跟執行,全部是債權人得去搞,一點都不容易也不輕鬆的.....

覺得不輕鬆那你可以不要搞啊?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也別小看為了躲區區數十萬願意做的事情... 而且那種"正常"工作其實蠻多的.
不違法.

我什麼時候說那種工作很少? 我有說違法嗎?
你什麼時候可以停止腦補的行為?
舊 2023-07-12, 03:27 PM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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