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言身寸言身寸
還有一個奇怪現象
車禍後雙方找律師
打了刑事官司也找了律師,雙方都不滿意和解金額也無願意賠款
之後打民事官司,也無法和解,然後需賠償一方擺爛不賠
結果整個司法程序,只有雙方律師確實會拿到兩次委任費
以行情6-10萬來算,這個司法案件就產生24~40萬律師費
但雙方都不滿意,受害者拿不到賠償
加害者也賠不出錢
整個事件最大受益者是誰?
所以當你找律師當下,他又會如何建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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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不是擺爛不賠就沒事,正常上班族都躲不掉的。
有人會說可以脫產。
看金額大小,若僅幾十萬,為了這幾十萬名下終身無財產,不能做正常工作只能找拿現金的,是否值得來就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