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引用:
作者老老濕
在台灣法律是給懂得人用的
今天才知道嗎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漢人數千年不變的定理

還有一個奇怪現象

車禍後雙方找律師
打了刑事官司也找了律師,雙方都不滿意和解金額也無願意賠款
之後打民事官司,也無法和解,然後需賠償一方擺爛不賠

結果整個司法程序,只有雙方律師確實會拿到兩次委任費
以行情6-10萬來算,這個司法案件就產生24~40萬律師費
但雙方都不滿意,受害者拿不到賠償
加害者也賠不出錢

整個事件最大受益者是誰?
所以當你找律師當下,他又會如何建議你?
舊 2023-07-12, 09:34 AM #5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