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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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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除改善 交通規劃改善如班馬線前移或行人專用號誌外
也得教導行人啊
例如
各國違規行人罰責

或者倡導想過馬路者,
1.必須要站在馬班線上底端至少五秒, 意會駕駛人停讓
2.舉手示意要過馬路

法規不清不楚, 行人也沒教導好, 就想開罰, 是選舉到了怕被罵是嗎?

還有罰責也過重. 3600? 還要變成6000 ? 參考所得超過台灣一倍的日本.

(一)超速行駛,普通道路最高罰款18,000日圓,高速公路最高罰款35,000日圓。
(二)闖紅燈,罰款9,000日圓。
(三)妨礙行人穿越馬路,罰款9,000日圓。
(四)駕車時使用手機,罰款9,000日圓。
(五)未攜帶駕照,罰款3,000日圓。
(六)違規停車,最高罰款18,000日圓。
(七)酒後駕車,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000日圓之罰

台灣罰得合不合理? 很簡單下面罰額 *0.2 /2 就可參考. 如 超速18000 *0.2 /2 =1800 所以台灣罰一千八上下算合理, 就連酒駕我看來台灣罰9-12W也算合理.

違停似乎偏重?? 嗯好問題. 日本除了有禁止停車標示外, (連下車都不行) 其他是可以臨停.
1. 有「禁止停車」標誌的路段,路邊停車會吃罰單。
2. 寬度5.5公尺以上、沒有「禁止停車」標誌的大路,可以緊臨路邊「暫時」停車。不然日本宅配和貨運業就無法工作了 (汗)
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sonicjpn/p...54605049846392/

我個人還有次被四線大道紅線臨停人在車上引擎未熄火被魔人檢舉. 我心想是礙到誰?

那不禮讓行人呢? 台灣合理罰金在1000元上下. 配套措施不提, 教育不提, 遵循不提, 勸導不提, 一下就什麼三千六, 六千的這太誇張. 還開放魔人檢舉. 到底是哪個官員想出來的?

總之, 台灣不要學一半好嗎? 真的像在小時候, 考不好就打三下. 不管老師教好不好, 修法改打30下, 心想小朋友就應該會考好了.
舊 2023-06-27, 10:41 A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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