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ueck
如何起訴本來就是一大學問,否則律師費收爽的?
沒調查清楚亂起訴的結果可能就是無罪,這我前面已說過。
證據只是工具? 看不太懂這個什麼意思,還是你是覺得不用證據就可以控告人,法官可以自由定罪?
不是法官說了算,難不成是你說了算?
最終還是要二分法,不管哪種法院制度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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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也知道是法官説了算呀,
我前面有説過我親身經驗了,
證據?也是要看法官要不要採用而已,選擇性的..懂嗎?!
今天你運氣好遇到一個實事求事是法官可能依完整的證據來判斷.
或..
今天你遇到一個有預設立場的法官只挑選他認為有利的證據呢? 懂?
所以證據...只是在法庭內用來跑流程的工具....懂?
就像賴生這個. 死者之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但..就有人信呀?
但..是生前墜還是死後墜?沒說...但就有人傻傻全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