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我個人覺的 通靈托夢説就打住吧.不可能成為科學依據的東西...
中檢新聞稿雖然發了,但跟本官話一堆.
我個人在看這個案件.
就死因的部份在高大成的主張是要去調查死前墜樓或是死後墜樓。他覺得這個是重點,所以提出種種可能性。
這點我覺得他的説法有道理,也要先透過驗屍才有可能找到相關證據,
驗屍調查是否已經結束我不知道,但是中檢的新聞稿我是覺得沒說服力就是了..
新聞稿中只説是"死者之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沒有説是幾樓墜樓.
國外有研究利用模型做不同高度墜樓來供法醫做判斷,
台灣有嗎? 我不知道只是沒看到到..
而目前看到的說法只有"十樓墜樓"這個說法。但我不知道檢調有沒有"窮盡一切可行的方法"去搜證就是了..
我是不相信生前從十樓墜樓身體不會爛,不會大出血..
但有人認為高大成被打臉,也許那種人認為十樓墜樓不一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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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需要把中檢的新聞稿看仔細一點。
死者之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造成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
看仔細一點,看出來了嗎?
至於從幾樓墜落,這點本來就是檢察官要負責的調查工作,法醫師又不是神仙,如何能憑空得知從幾樓墜落??
中檢跟法醫研究所的法醫是科學辦案,靠證據判斷,不會通靈。
另外,所謂的窮盡一切方法本來就有其範圍及極限,不可能是無限,真要無限無止盡的查,一件案子耗盡一生的時間也查不完。
而且,我國給檢察官的資源很有限,如果你有在關注司法新聞,就應該會知道很多基層檢察官都在反應案件過多,人太少,法務部給的錢不夠,一些應該要做的鑑定都沒錢做。
本件送法醫研究所鑑定,地檢署還不需要出錢,但是要往外送,地檢署就要花錢了。
要送國外,理所當然的錢花得更多。
即使檢察官可以申請得到經費,有錢可以送國外鑑定,也不可能只憑高大成毫無根據的一句話就送,檢察官當然必須根據本案現有的證據,考慮是否有去再做進一步鑑定的必要,如果有才會送。
高大成的說法已經被打臉二次了,現在還要因為他憑空一句話就花大錢送國外鑑定,你真以為我們政府錢很多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