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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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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9
引用:
作者Rod Liang
南迴搞軌案你看法如何?
還可以"蛇毒還原"..


臺鐵南迴線連續破壞事件


引用:
作者WIKI
爭議

1. 無直接證據。例如查無相關指紋及破壞鐵軌的物證。
2. 檢方指控的犯案動機與手法有嚴重瑕疵且不合邏輯。當時李雙全夫婦和李泰安也在火車上,出軌時三人在現場有電視畫面為證。李雙全夫婦監視器有拍到進入車站,但檢方當時認為李泰安是後來先開車過去搞軌的,然後事故後再出現在現場(因為出軌之鐵軌常有火車通過,要先算好李雙全夫婦的火車剛好會於此時通過,才能事前進行搞軌),但調查沿途監視器卻沒拍到李泰安本人及車牌。況且假如為了保險金而搞軌殺人,那麼謀殺者也將有死亡風險,搞軌計算之精準,令人驚嘆,任何方面含火車速度、出軌鐵軌之角度、現場樹木及山坡都會影響翻覆的車廂。一列火車令其出軌時,已經事先計算好第幾節車廂會翻覆,而謀殺者卻能沒事,因為有可能也會發生自己的車廂翻覆而死亡,但謀殺對象的車廂卻沒事;也就是自己也會身陷於因人為意外身亡的風險。想要為了保險金謀殺其妻,自己也搭上火車來搞軌使其翻覆,又能精準算出其妻會有事,而自己能倖免於難,因為若自己有事就領不到保險金了。
3. 嚴重依賴污點證人黃福來的證詞,僅一人自白的證詞不能當直接證據。無視電視當時拍到3人同在翻覆火車現場,僅憑猜測認定李泰安自行開車前往搞軌。又無視李雙全遺書否認犯案,一口咬定畏罪自殺(是否為了面子將錯就錯?)。
法醫與其他醫療機構對陳氏紅琛的死因達成不同結論,有關抽血檢驗毒藥的部分,曾多次翻案為不同毒藥或到底是不是毒藥而始終不一,且並無直接證據拍到陳氏紅琛住院期間被下藥殺死。甚至於2013年12月17日,檢察官更一審曾說「誠實跟審判長報告,我們沒有驗出任何毒物」;也就是說檢方僅憑臆測李雙全去下藥,但沒有發現任何有去下藥的證據。
4. 在沒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僅憑一人口供而被定讞,且斷案過程中充斥檢方臆測的內容,判決情節僅出現在影視古裝的冤案劇情,不排除是江國慶案翻版。


除了當事者跟神,沒有人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老實講我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做,但是我想檢調必定承受很大的壓力。押人取供不合程序;做少了媒體捕風捉影,口誅筆伐。

常常聽到網路戲稱[小時不讀書,長大當記者],但是有多少人認真的去想過新聞給的報導是不是偏頗,還是囫圇吞棗通通吃下去。最後司法被大眾逼著做出這麼有爭議的結果。

這個世界本來就不完美,只能盡人事,聽天命。
舊 2023-06-08, 11:31 AM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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