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地檢署的新聞稿中有說送醫時有在雙手施打針劑,請問「絕不是到醫院注射孔」這一說法哪來的?如何證明?
報告已經說明體內無毒藥物反應了,請問你還需要什麼?
要說有氯化鉀,那高的證明又在哪裡?他開口就算數???
|
都說人都死了怎可能在打針....
最多只有cpr.....
況且說明針是生前打的課可以看針口傷口肌肉收縮判斷....
去問問救護車人員發現人以死了會不會給他差生理時鹽水....
都不會吸收了你要注射啥阿.....
還是你證明在救護車時人還是活的......
那人為何墬樓室毫法無傷僅頸部手有差傷......
就不合理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