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言身寸言身寸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133
通姦不是除罪了?

========
第二次:當第一次身份證被註銷後,賴姓阿公辦理認養賴姓高中生,而賴姓高中生母親同樣以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以需在台灣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為由,申請定居,進而再次申請到身份證。 賴家阿嬤不服,申請復查,因此賴姓高中生母親被內政部以同樣理由,於民國100年3月再次被撤銷戶籍登記。 之後就一直只能以撫養幼兒的名義居留在臺灣 。
========

既然的確是孩子的母親
就應該給予身分

阿禡那邊的阻擾
就是擺明整這個「媳婦兼小三」
結果現在爽到外人,典型內鬥內行
我拿不到,也不給你拿到,台灣人∼
舊 2023-05-26, 05:43 PM #15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言身寸言身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