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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禮讓行人同時.怎不一同改善路口及號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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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 Q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0
文章: 476
剛騎車遇到個大路口左轉
義交站在人行道上指揮交通,剛好在我行進動態路線上
我減速要停下來,他揮揮手示意我直接過去
我就從他身後繞過去
希望不要處罰我沒有禮讓行人
第 102 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2023-05-26, 09: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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