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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dry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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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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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lus6
這我提過,聽姪女說她同學已經跟男友分手
同學家裡環境小康,平常又很省
大家也不好意思把損失全要求她負責
要說告這個男的,那就要看當事人意願
我覺得小女生都怕事
所以他們就先一起平均分攤這筆費用

姪女就問我這能轉賣嗎?我也不知。
我是網路上有看到有人在賣
但看他登了很久了也沒人買

東西應該不算贓物
因為他們退租時是跟中華電信說被朋友拔走了
中華就直接扣錢了


這種事情只會發生在學生時代

該負責任的人不負責

你們在想如何降低損失

其實很簡單 叫那個女生把數據機拿去賣

但是前提先賠償一半損失2000多給其他同住室友

畢竟他男友能進來租屋處

也是女生給她男友鑰匙的

她負擔一半損失已經算是便宜她了

舊 2023-04-28, 11:3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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