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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endry2002
最好的下場就是賣給跟你一樣遭遇的人
不過這4000多元損失
你沒有找同學男友賠償嗎?
沒賠償的話應該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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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提過,聽姪女說她同學已經跟男友分手
同學家裡環境小康,平常又很省
大家也不好意思把損失全要求她負責
要說告這個男的,那就要看當事人意願
我覺得小女生都怕事
所以他們就先一起平均分攤這筆費用
姪女就問我這能轉賣嗎?我也不知。
我是網路上有看到有人在賣
但看他登了很久了也沒人買
東西應該不算贓物
因為他們退租時是跟中華電信說被朋友拔走了
中華就直接扣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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