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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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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50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最好的下場就是賣給跟你一樣遭遇的人

不過這4000多元損失

你沒有找同學男友賠償嗎?

沒賠償的話應該可以告他



這我提過,聽姪女說她同學已經跟男友分手
同學家裡環境小康,平常又很省
大家也不好意思把損失全要求她負責
要說告這個男的,那就要看當事人意願
我覺得小女生都怕事
所以他們就先一起平均分攤這筆費用

姪女就問我這能轉賣嗎?我也不知。
我是網路上有看到有人在賣
但看他登了很久了也沒人買

東西應該不算贓物
因為他們退租時是跟中華電信說被朋友拔走了
中華就直接扣錢了
舊 2023-04-28, 11:26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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