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smt
憑什麼說超速、闖紅燈、不禮讓行人、蛇行、亂超車、違停、違規左/右/迴轉....就不是預謀殺人,不用代位求償?
在我看來,上面那些的罪過都不會比酒駕輕,都應該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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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蠻荒
其實不只是酒駕,只要是牽涉到判決需賠償的,本來就應該交付國家公權力進行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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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看,這個男人有夠狠,他早已經先一步、說了你後來說的了!!
你在看人家的文章時、眼睛到底是在看那裡
代位求償並不是為了要解決酒駕問題,因為酒駕問題永遠也無法被解決
這就跟殺人一樣,最多只能立重法去嚇阻,但即使是重法也無法完全解決殺人問題,最多只會降低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