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olisonyy
台灣就是一堆垃圾政客,包含現在這些很愛虎爛的綠共,一堆害喝酒又開車的政治人物,
就是死不修法,加重最高刑罰有屁用?
明明很簡單的事情,卻繞來繞去脫褲子放屁,死不去真正的想辦法改善。
我這麼說好了,
酒駕查到(沒肇事),最低關五年起跳
酒駕查到(肇事,撞傷),最低10年,撞死最低20年,都不能提前假釋。
酒駕汽車當下扣押直接拍賣,
作為防治基金或賠償給受害者,之後追朔所有財產至當日,強至賠償,
這樣會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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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張嘴當然最簡單。講得好像全台立委都是綠的一樣。明明就還有一大堆愛唬爛的藍共,且藍共也佔據了全台大多數縣市,在地方自治上,仍有一定的權限。
怎麼你最愛的藍共治理的縣市都沒用你說的方法來統治?還有你最愛的藍共立委,沒半個提出你說的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