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5
很浪費時間的, 我不記得清楚內容, 只是作證一部份(設備歸屬問題)關於某公司的販售.
問題在於社會觀感, 知道你被法院叫去就先入為主你是罪犯, 然後被有色眼光看待.
其實官員也會先入為主的認為你就是違法, 你還必須舉證自己沒有違法(即使沒有證據說你違法).
所以我不太曉得法律人怎麼解釋這些事情, 但實務上: 非常煩.
PS. 而且時間不可協調, 來了通知就告訴你哪天幾點哪裡, 要你人到場解釋.
如果你是一個奉公守法的人, 會被這些搞死. (等於你那陣子要移動的工作都不能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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