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為什麼酒駕罰不怕
瀏覽單個文章
莫爺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4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121
引用:
作者
跳海人
對仁慈的法官來說,真的很難
酒駕致死基本三年起跳,但法官總是可以找到理由一減再減,減到七成低於法定刑
例如這個案例:酒駕撞死判1年8個月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88631
)
沒主動報警,法官認定有自首,沒和解法官也說犯後態度良好
硬生生只判個 1年 8個月
即便法律改成預謀殺人,法官的自由心証還是無敵的
錯啦!
因為酒駕撞死人都是以過失殺人來判,這罰責最高就五年,法官當然有機會往下判。
若是以故意殺人來判其碼十年起跳,法官在怎麼仁慈也是要判十年。
酒駕以過失來判就覺得是很扯的事,難怪沒人在怕。
__________________
爭強鬥狠終日險 仁慈寬厚彌天高
觀心不用腹中取 看人何需面對面
2023-01-06, 09:11 AM #
103
莫爺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莫爺
查詢莫爺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莫爺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