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 林益世現身最高法院!民代貪汙爭議大法庭明年2/22宣示裁定
大法庭將針對2大法律問題開庭統一法律見解,
包括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承辦人員關說、
請託或施壓等,是否屬民意代表「職務上之行為」?
得否援引一般公務員「實質影響力說」作為認定標準?
其二,民意代表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禁止假借職權圖利的規定,
是否該當貪汙治罪條例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所稱,
「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
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