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台灣在大陸投資最大間的百貨商場,具指標意義,說拿下就拿下...
同年1-8月類似事件201件...
你當共匪是藝名嗎?
養套殺,明天共同富裕你,不同意就不要回台灣了!
問問昕達前太子,是不是心甘情願被人整碗端走,回台順帶丟掉太子座位?
引用:
https://zh.m.wikinews.org/zh-tw/%E5...%B5%AE%E7%8F%BE
北京新光天地投資糾紛 台商投資危機浮現
【2007年9月2日訊】
新光集團在北京投資的「新光天地」,在八月底驚傳經營權危機,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合資的大陸華聯與台灣新光因為經營理念不同的問題,自8月27日部分保全遭撤換,加上新光三越總經理吳昕達傳出遭限制出境後,就傳出新光集團在大陸的經營權可能不保的危機。
另外,根據大紀元時報公布的資料表示,華聯無預警接管新光天地,與軍事背景出身的吉小安有關聯,因為之前就有傳出吉小安利用國務院的關係,在未說明理由的狀況下,把財務部門全部封鎖,並且口頭開除台灣籍員工,甚至更強硬地指出「只要當投資者就好」,新光在大陸的地位幾乎確定不保。
關鍵因素
北京華聯搶奪經營權的理由是台灣方面貪污等等,但是並非如此。事實上,新光三越為了能在北京奧運之前完成各項重要的建設,所以在發包與監督工程時不斷提前支付工程款好讓工人拿到錢,以加緊趕工完成各項建設。然而這個在台灣習以為常的提資鼓勵工程進度的動作卻以此為理由控告新光提前支付工程款,有掏空嫌疑,並違反中國大陸的經濟法律。因而把台灣新光人馬強行拘留調查,乃至趕出北京。封殺新光人馬後,華聯堂而皇之的坐上了新光天地經營權。
之後,中共為了顧及北京奧運的顏面,已經讓吳昕達與台灣籍員工返台,但這次華聯集團的「硬吃坑殺」的行為,顯然已經讓吳家領導的新光集團顏面無光,且引起兩岸三地網友與部分承租專櫃廠商的嚴厲譴責,部分廠商甚至已經把所有九月份在新光天地的活動全面取消,準備撤櫃。然而華聯表示絕無此事。
9月1日後,華聯已經取得北京新光經營權,原「新光天地」行銷部長龐琨瑢接任店長。但大陸廠商併吞台灣廠商的惡化效應,濃厚的人治色彩與高風險,不排除會持續發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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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s://www.mac.gov.tw/News_Content...5E0F83B860D61BA
對新光事件及大陸臺商投資權益保障問題之相關看法及說明
發布日期:96-09-14
一、新光事件發展及政府處置
(一)新光事件暴露的問題
北京新光天地百貨經營權糾紛事件從8月31日爆發到9月12日新光三越與華聯集團發表共同聲明,宣稱事件告一段落止,暴露出幾個令人關注的嚴重問題:
第一、中國國營事業可以與政府機構(公安部門)聯手,以粗暴的手段介入,包括驅逐台商幹部、限制總經理出境,並以不實指控約談及脅迫台商交出經營權,此種政商聯手無視法治及商業規範的舉措,不僅讓大陸台商及整個台灣社會震驚,也引起國際的矚目與關切。
第二、中國政府感受到台灣人民及朝野的壓力及國際上的關注,由「國台辦」、「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國家主席胡錦濤等高層介入,迅速為此事件善後,並將事件定調為誤會一場。這種草率及企圖一手遮天的說法,也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第三、此一嚴重事件爆發,雖在政治壓力下由新光及華聯達成和解,但雙方後續的合作已經蒙上很大的陰影,也不可能回復原狀。未來發展仍存在很多變數,應持續加以觀察。
第四、整體來看,此事件反映中國大陸仍充滿強烈人治色彩,缺乏法治觀念及商業規範,台商赴大陸投資仍有高度不確定性及政治風險。
(二)政府處置
1.在新光事件於8月31日曝光後,本會及海基會即透過管道持續連繫及掌握資訊,在9月1日新光總經理吳昕達平安返台後,本會及海基會立即發布新聞稿表達強烈關切及政府立場,張院長及執政黨也先後就此事表達嚴重關切,給予中國政府很大壓力。
2.陸委會與海基會也與新光三越公司持續連繫,掌握此事件之動態發展,並提供必要支持。
二、政府對台商大陸投資權益保障問題之看法
(一)新光事件不是單一的事件,根據海基會統計,今年1至8月該會處理類似新光事件的投資糾紛有201件,若加上其他爭議,總計高達645件。因為大陸的人治環境,台商遭遇權益侵害多傾向忍氣吞聲、息事寧人,因此,相關統計只是冰山的一角。
(二)中國政府口口聲聲要保護台商合法權益,近年來也透過在野黨及相關民間團體推動很多保護台商權益的表面上工作,但事實證明,這些作為多屬口號或拉攏台商投資的技倆,在關鍵的時刻,因為背後政治力與國家公權力的不當介入,台商權益隨時可能受到嚴重侵害,完全沒有法律的保障;新光事件就是台商的慘痛經驗與教訓。
(三)台商權益保護不能寄託在中國官方片面的措施與人治作法,尚需兩岸協商建立制度化保障機制。我們一貫主張兩岸應就保障台商投資權益及人身安全問題儘速進行協商並簽訂協議;早在84年5月第二次辜汪會談第一次預備性磋商,亦將其納入雙方優先協商的議題。但因為大陸方面片面中斷協商,致令問題延宕迄今。我們要求大陸方面應該展現保護台商的誠意,及早與我方就台商權益保障問題進行協商。另外,兩岸經貿糾紛仲裁也應透過公權力協商建立制度化的安排,以確保不受到中國官方政治力的不當干預。
(四)在現階段,政府要呼籲廣大台商應該注意大陸地區高度的投資風險,千萬不要對表象的商機有不切實際的憧憬,任何投資計畫都需事前作好風險評估,已進行的投資也要有風險的管控。政府相關單位及海基會也已建立窗口,提供大陸投資風險資訊,以利台商運用;同時也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協助台商解決問題。
三、政府的後續作為
(一)強化台商服務窗口功能,協助台商降低投資風險
政府已有「臺商窗口」的建制,功能是在協調及整合政府及民間相關機關的資源,提供台商各項服務或協助,未來將協調相關單位加強台商風險資訊的提供,並建立處理台商重大爭議事件之機制,加強因應突發事件。
(二)提升海基會協助台商的功能
海基會已於94年8月30日成立「大陸臺商服務中心」,其下設有「大陸臺商聯繫服務小組」、「臺商財經法律顧問團」,並設有臺商服務專線及緊急服務專線,及與中國大陸101個台商協會形成全面的聯繫及服務網絡。今後將加強「大陸臺商服務中心」的運作,提供台商全天候服務,協助台商有效預防或處理經貿糾紛事件。
(三)加速推動與中國協商台商投資權益保障事宜
依據95年7月經續會結論,陸委會已持續就與中國協商台商投資權益及人身安全保障,以及兩岸經貿糾紛調處等事宜,進行研議及協商規劃,未來將持續與中國方面溝通,儘速促成雙方展開正式協商,俾透過雙方公權力的運作,從根本上保障台商的合法投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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