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ifaung
笑死人, 還是有條約的啦
只是沒公告而已
沒條約的基本上是詐騙不是檯面下
不要偷換概念
美國要做類似的事情, 不會比阿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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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借人頭, 在美國一樣搞死你, 在大陸被人搞了, 再回來哭哭說被大陸整碗捧去
都要按照規矩來確實比較痛苦, 成本也比較高, 但是身為非本地人, 沒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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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一下, 有位網友始終不了解我說的, 以及我出發點, 那位不懂基點論點的, 回去看#238.
你看, 我誤解這兩位網友講的焦點, 又或者說我依然是用實務上設廠的經驗來看他們寫的東西.
PS.
這兩位後面寫的部分, 我現在理解了, 這就超出自身工作範圍 XD 也有專業部門處理.
所以不曉得兩者差異, 而老實說... 我同樣是對中國的印象更差, 因為被"直接"刁難過.
理論上這種情況應該是由管理階層以及一些耍嘴皮子的職務去應付.
結果在中國, 居然把我推出去?! 當然依照技術回復, 但對方(官員)就是聽不下去.
其實跟台灣的環保局派過來的基層有點類似, 他們來了就已經打定主意了.
說都是白說, 就是要你點頭認同他們說的, 然後說會去改, 照他們說的改.
... 忘記哪個案子, 改了後, 每年都要額外修1~2次, 真的是白爛...
但, 總比每次被罰數十萬還登記在冊好, 得罪了方丈... 旁邊的書僮, 會很慘.
北美的稍微好一點, 會折衷, 也真的評估我講的對不對, 然後修改如何去符合他們要求.
(法規上的解釋, 就是他們的要求) - 不會讓你倒楣的每一年都要維修管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