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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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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8
引用:
作者sclee
就算現在檢討也太遲了
又不是首長特別費或國務機要費
修法就可以除罪,還可溯及既往
要修改制度以後不用寫論文
也不能追溯之前已寫的論文,不能去審查是否抄襲
這是學術倫理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難道可以下令台大,明通師指導過的學生
他們的論文不得再追查


不要懷疑政客們的下限是沒有下限
舊 2022-12-05, 02:04 PM #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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