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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0 蔣萬安辭立委農曆年前後補選?北市選委會將與中選會討論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章第8節第73條規定,立法委員於就職後因辭職出缺時,
應自辭職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其所遺任期不足一年時,不予補選。
蔣萬安任期還有1年多,符合補選資格。
舊 2022-12-01, 11:01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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