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31 蔡壁如未獲德明科大審定報告斥「白色恐怖」 教育部回應了
教育部表示,經向德明科大詢問,學校已於10月14日提供「關於被檢舉人違反學術倫理之說明」;
至於學校針對學倫案件組成審議委員會、召開會議、做成決議及審定報告書等均屬學校權責,教育部予以尊重。
教育部對此表示,依學位授予法第17條規定,學校授予學位有抄襲之情事,應予撤銷,
並通知當事人,另並將撤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
經詢德明科技大學,
校方指出,已於111年10月14日提供「關於被檢舉人違反學術倫理之說明」給蔡女士在案。
教育部說,有關學校針對學倫案件組成審議委員會、召開會議、
做成決議及審定報告書等均屬學校權責,教育部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