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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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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Irvinson
綠鬣蜥又不是保育類,動保團體找麻煩時,想想看那些農民,被綠鬣蜥摧毀的農作物,誰還想挺身而出?

這是法律的漏洞.
你去看動保法裡頭.就只有分二類.保育和一般。
並沒有分有害物種出來。
以我的觀點,
不管 J爸是在受委託前就開始抓還是之後才受委託的...
不管是否以前是抓好玩的還是怎樣的,
綠鬣蜥它的情形.我以為和老鼠是差不多的...
再來是.
主管機關和法令相關的問題,我相信法令要很詳細的囊括未來是不可能的,
所以以前制定的法令肯定會有所不足,
所以主管機關的做法我認為更重要,如果今天主管機關認定某物種對環境或人民有害,
那即便補殺的方式可能不佳,我以為最多就是勸導溝通請求改善即可,
忽然就開罰......我是覺得是最爛的做法。
我是覺得 J爸就把事情公開出來,然後宣布不再補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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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2-08-26, 04:32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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