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olo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78
2022-06-21 迎接綠電時代/儲能限售 用電大戶喊鬆綁
根據2021年上路的再生能源條例用電大戶條款規定,契約容量在5,000kW(瓩)以上的用電戶,
需在五年內自備10%綠電。要怎麼做到這10%,政府給的四個選項是,
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購買綠電憑證、設置儲能,以及繳納代金。

對此,能源局組長陳崇憲解釋,訂定用電大戶條款的目的,是希望用電大戶善盡社會責任。
目前政府對於選擇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的業者,也是限定自發自用,那麼對於選擇設置儲能設備的業者,也應當一視同仁。

近期包括儲能聯盟及相關業者都持續遊說政府,盼鬆綁「自用令」。
一位業者說,禁令解除,可降低業者投資儲能的成本,還可促進儲能產業發展、提高台灣可調度的電力,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

2022-06-21 低碳轉型穩供電 經部預告修正汽電共生系統辦法
經濟部能源局21日預告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此次修正辦法有兩大重點:
首先,給予公用售電業針對特殊情形,修訂合格系統能量費率收購費率上限的依據。
第二則是增加「燃料別費率」的定價方式,透過給予燃氣、燃煤不同費率的作法,增加業者增氣減煤的誘因。

經濟部指出,本辦法修正後,取得合格登記證的汽電共生系統,就依本辦法辦理,至於既設的汽電共生系統業者,
過去選用原公用售電業售電電價連動計費,也可變更為燃料別費率,但變更次數以一次為限。
希望透過本次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修正,持續確保系統供電穩定及保有公用售電業購電彈性,
並鼓勵增氣減煤的低碳機組設置,持續走向低碳轉型及淨零碳排的國際趨勢。
舊 2022-06-21, 07:38 PM #1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olo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