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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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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06
引用:
作者a9607
被燒死的承受極端痛苦

縱火的就算被判死刑,槍斃之前還可以酒足飯飽,還可以麻醉(使其失去意識)後才執行




老高之前有條片提到古代最早的律法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其實反而最符合公平及比例原則
用什麼手法傷害別人,就得到同樣的懲罰
挖人眼的,也要遭受挖眼的刑罰
強X女人,切掉GG
縱火燒他人,加害者也要接受同樣的對待
有期徒刑還得浪費納稅人的錢養
舊 2022-06-16, 03:39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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