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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cd1971
這也是伊拉克裡面有被稱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原因, 有些美國人據說殺傷性武器很多很多.
但具體我還沒去google, 覺得這不是空穴來風, 也不曉得武器有多少 以及殺傷力多大.
然而這已經足夠讓美國為理由的話, 以下絕對成立:
1. 一定有這個事實.
2. 肯定殺傷力大到某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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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興奮到~ 恭喜.
唯一差異是有武器跟殺族群(多寡先不算)是不同的.
你可以有小老弟, 但也可以從來不用.
但剪掉了就一定是沒有了, 殺了一群人就肯定死了一群人.
沒有辦法復原的.
文法句子沒有問題, 替代名詞後排列也沒有問題.
問題是思想, 我認為殺一群人是很嚴重的, 特別是無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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