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rstorm-5
有人已經走不出來了, 被二分法跟立場搞得什麼是民主自由都不曉得了, 還拿來當口號.
親中親美二分法? 我不能喜歡法國美女帶去加拿大住而房子裡面擺日本電器?
還會寫"多樣性"這三個字嗎? 還記得民主向來就不是二選一, 而是少數服從多數, 多數尊重少數嗎?
最多數可以有一個, 但相對少數可以有很多個, 只要不是最多的那一個... 有點繞口令了.
這就提到了另一個盲點, 沒有共識就是矛盾? 那要遵從誰的意志來做共識? 還能叫做民主?
曉得民主自由是要特別保留不同的聲音嗎? 曉得最初還有人在說沒必要為了立場道歉?
你堅決守護的到底是什麼? 不論是什麼, 都不是民主自由, 別濫用/汙衊這四個字了, 拜託~
你要的, 只是要別人服從你的價值觀.
那叫做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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