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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阿里巴巴違反《反壟斷法》,按照法律條文來看的話,不冤。但是按照同樣標準來看,那個量級的公司其實沒幾個無辜的。這個就叫“高標準立法、普遍性違法、選擇性執法”。怎麼個選擇性執法?那就看具體情況了,給的好處不到位,背後的靠山倒了,上頭嚴查了,或者政治出問題了,那就該你倒霉了。
通報中說阿里巴巴“強迫用戶二選一”。說到這裡,有誰記得當年的3Q大戰的?那時騰訊可是直接檢測你電腦是否裝了360軟體,只要有,就把你QQ強制下線,並且擺明了提示你,只要你裝了360就不讓你用QQ。強迫用戶二選一這事,其實還是騰訊最熟練最老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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