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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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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abcpanadol
這個就是有4億捲款(沒有拿去經營),
1億倒閉部分, 可疑公款自肥, 涉背信罪


這就看出資者要不要介入公司經營啊~ 正常看到開薪水800萬就曉得問題大條了.
合法把錢撥給自己的手段太多了, 根本就防不勝防.. 我自己就跟人合資過.
本來不想提這件事, 即使我也在裡面, 也被A了將近170萬左右, 事後才發覺~
對方小心的20~30拿, 我每天忙到昏天暗地沒發覺, 2年下來幾次的挪用就不少了.
沒在裡面做的純粹出資者基本上別提了.

還有用公司前銷帳出國的, 各種小技巧把花費轉嫁到公司上, 防不勝防啦.
舊 2018-12-09, 09:38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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