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25日17:46
知名武俠小說大師查良鏞(筆名:金庸)控告中國暢銷書籍《龍族》的作家楊治(筆名:江南)及其出版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今天開庭。金庸指江南的小說《此間的少年》大量使用其作品的獨創性元素,索償500萬元人民幣(約2188萬元台幣)。
著作權侵權案今天上午8時45分在廣東廣州天河法院審判大樓開庭審理。高齡93歲的金庸,認為39歲的楊治未經其許可,大量使用其作品的獨創性元素創作小說《此間的少年》並出版發行,嚴重侵害他的著作權。嚴重妨礙原告對原創作品的利用,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間的少年》是以金庸小說人物為基礎的同人校園愛情小說,故事使用了金庸筆下為人所知的喬峰、郭靖、黃蓉、令狐沖等角色。
金庸請求法院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停止複製、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封存並銷毀庫存圖書;楊治、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中國新聞出版報、新浪網刊登經法院審核的致歉聲明,向原告公開道歉;楊治賠償原告500萬元人民幣(約2188萬元台幣),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其策劃出版圖書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四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為維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20萬元(約87.5萬元台幣)。
江南則辯稱,《此間的少年》於2001年開始在網路上連載,人物形象、人物關係、故事情節方面均不與金庸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並無侵犯金庸的權益,且金庸的損害賠償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不應獲得支持。(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