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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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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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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外案首先是女王先控告週刊妨礙名譽,檢方以證人傳喚她,她堅稱去賣酒,經檢方比對LINE 記錄發現舉證不實涉嫌偽證,去年12月29日依偽證罪起訴

原告變被告後被判刑還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太陽花女王****作偽證 遭判3月徒刑

劉喬安2014年底被壹周刊報導在北市知名飯店與港男援交,價碼從10萬改至3萬元,劉女不願意,還說3萬元是酒店小姐的價碼,她並非酒店小姐,最後劉女對港男說:「我可以便宜一點,因為我覺得你人很nice,可是3萬我真的不行。」
舊 2017-04-18, 11:35 AM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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