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erocat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引用:
作者Puff Daddy
規定不是這樣子的喔...

簡單舉例說明好了. 有一個女生在美國待了三年, 都是無業, 也沒有健康保險. 她不是任何時後都可以參加健保的. 她若是想要在2017 年有健康保險, 她必須要在 2016 年11月1號至 2017 年 1 月31 中間投保. 過了 1月 31 號, 她就無法無法隨時加保. 她必須要等到 2017 年 11 月1號, 除非她在 2017 年 有發生特殊狀況 - 例如生孩子等.

不好意思, 生病了不算是特殊狀況之一. 所謂 "可以帶病投保" 是你要先符合投保條件才可以. 所以若是這位女生在 2017 年 1 月 28 號要參加健保, 那麼保險公司不能因為她有愛滋而拒絕讓她參加健保.


雖然還是有例外規定可以真正"隨時加保",但用"隨時可保"的確不夠正確,但是光可以帶病投保就會讓不少人願意賭一把了。
舊 2017-01-31, 11:07 AM #16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eroca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