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erocat
那個"罰款是保費1%"應該是寫錯的,應該是前年是全部收入的1%,不過每年都會往上調整,2015是325元或收入的2%;2016是695元或家庭收入的2.5%,不過相對保費,罰金還是很便宜,反正生病了再去加保。今年還會再調高,不過川普廢了應該也不用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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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不是這樣子的喔...
簡單舉例說明好了. 有一個女生在美國待了三年, 都是無業, 也沒有健康保險. 她不是任何時後都可以參加健保的. 她若是想要在2017 年有健康保險, 她必須要在 2016 年11月1號至 2017 年 1 月31 中間投保. 過了 1月 31 號, 她就無法無法隨時加保. 她必須要等到 2017 年 11 月1號, 除非她在 2017 年 有發生特殊狀況 - 例如生孩子等.
不好意思, 生病了不算是特殊狀況之一. 所謂 "可以帶病投保" 是你要先符合投保條件才可以. 所以若是這位女生在 2017 年 1 月 28 號要參加健保, 那麼保險公司不能因為她有愛滋而拒絕讓她參加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