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好的用民主的方式決定嗎???? 就用投票的方式表決是否獨立呀!!! 又不需要用武器!!!
且州政府或是警方都還是有權擁有武器不是嗎??? 若真的獨立之後和平政權轉移購買武器及建立自己的軍隊也是合情合理吧!!! 所以跟以上法案有何關係????
而且世界各地的敵對政府的反抗軍也不是合法擁有的武器呀............如果美國真的有反抗軍了.....那麼中國以及俄羅斯比照美國對待利比亞的方式,要求政府軍向反抗軍投降,對政府軍實施淨空令,若違反的話就開始轟炸各軍事基地以及機場設施...直到政府軍潰敗為止.....那反抗軍就可以一統天下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