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知乎這篇現在的置頂答案是個上海律師寫的,
他老兄非常認真的從中國法律角度對照《此间的少年》劇情寫了一篇分析文,
(含著作權法及不正當競爭法)
是截至目前爲止我所看到把中國法律層面講的最透的一篇。
實在佩服他居然還花了兩天時間把江南的小説給看了才寫的.
我覺得同人文確實應該區分演繹文跟非演繹文。
演繹文常常就是大段大段的抄,基本上一般武俠同人文都是在原著架構擔當救火隊長的角色.
劇情主題架構擺脫不了原著, 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跟借名(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情況同樣明顯.
非演繹文有可能衹是借用了人物名稱跟部分設定,劇情基本上可以説是原創,
要説抄襲在法律上存在爭議,但是采用大量人物名稱很明顯是有搭金庸便車的嫌疑
(也就是有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