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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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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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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one Crab
我可能又要沒書看了…

金庸告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 或影響“同人文”發展? (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16...c_129336329.htm)

如何評價金庸狀告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並索賠 500 萬?以及後續會對網文界造成的影響?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1877019)


PS, 知乎這篇現在的置頂答案是個上海律師寫的,
他老兄非常認真的從中國法律角度對照《此间的少年》劇情寫了一篇分析文,
(含著作權法及不正當競爭法)
是截至目前爲止我所看到把中國法律層面講的最透的一篇。
實在佩服他居然還花了兩天時間把江南的小説給看了才寫的.

我覺得同人文確實應該區分演繹文跟非演繹文。
演繹文常常就是大段大段的抄,基本上一般武俠同人文都是在原著架構擔當救火隊長的角色.
劇情主題架構擺脫不了原著, 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跟借名(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情況同樣明顯.
非演繹文有可能衹是借用了人物名稱跟部分設定,劇情基本上可以説是原創,
要説抄襲在法律上存在爭議,但是采用大量人物名稱很明顯是有搭金庸便車的嫌疑
(也就是有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嫌疑).
舊 2016-10-30, 09:36 AM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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