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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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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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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DSKING
遠雄再度打臉本串跳針王的文

1、大巨蛋的第三次設計變更,已於103年12月3日通過環評核定、104年1月22日(局長林洲民)通過都審核定、104年7月2日通過結構審查核定,僅剩下防火避難性難審查,已於103年10月7日掛件審查中。

2、北市府環保局、都發局分別於104年6月22日及104年6月24日來函,要求以「七項基準」重新審查環評、都審。

3、都發局於104年6月30日(2次)、104年7月2日、以及104年7月20日一共四次發函給進行性能審查的建築中心,並於104年7月20日、104年10月15日二次出席建築中心的審查會,要求建築中心將「七項基準」納入審查內容,嚴重干擾性能審查進度。

http://i.imgur.com/1gqKnwul.jpg

先不說你那篇防火區隔可以隔斷鋼樑的笑話

你知道你貼的公文講的是"立面變更"嗎?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5158&mp=100001
三)本案104年1月22日都審第三次變更設計核定,惟該次都審變更設計係針對建築物立面材質及綠化審議,且室內樓梯位置等事項係依建管相關法令所管,並非都審主要審查事項。且都審核定後,遠雄公司並未完成建照變更設計,與停工查核無關。
舊 2016-07-23, 12:54 PM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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