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再度打臉本串跳針王的文
1、大巨蛋的第三次設計變更,已於103年12月3日通過環評核定、104年1月22日(局長林洲民)通過都審核定、104年7月2日通過結構審查核定,僅剩下防火避難性難審查,已於103年10月7日掛件審查中。
2、北市府環保局、都發局分別於104年6月22日及104年6月24日來函,要求以「七項基準」重新審查環評、都審。
3、都發局於104年6月30日(2次)、104年7月2日、以及104年7月20日一共四次發函給進行性能審查的建築中心,並於104年7月20日、104年10月15日二次出席建築中心的審查會,要求建築中心將「七項基準」納入審查內容,嚴重干擾性能審查進度。
http://i.imgur.com/1gqKnwul.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