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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嗯…
你們為什麼吵這個呢?

市府不是業主好嗎?真的是…市府只是主管機關耶…

這個蛋也要五十年後才歸市府呢…而且原案是拆開來的…市府的蛋本身真的沒有什麼問題呀…
而立約人要按合約走是應該的…對大雄跟市府都是一樣的…
請回到專業跟合約上來談好嗎?

我不爽的是市府的刑堂…你是政府耶[政府還可以像你這樣亂搞,你又不是在私人企業,就算在私人企業也很少有人像柯文哲亂搞成這德性的吧],還有那個本版上的某個跳針王[你好好的學會尊重別人再來談吧…]
而我站在大雄這是因為這本來就是大雄的權益…

市府你要意氣之爭有用嗎?


等等啊 一個個問題點釐清

像這種明文寫的 比較簡單

咱們先處理清楚 是否只能在a大說的時間點勘驗


晚點再來研究您的意見
舊 2016-07-23, 07:50 AM #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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