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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St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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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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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yfu
9/8市府如果真的解約,再來就是解約官司,其實跟申請復工的行政訴訟內函是一樣的,勒令停工如果合法,遠熊又不改善,自然就達到解約條件了

所以前POST我才說今天的新聞,重點就這句「撤銷停工處分判決定讞」咩...

未來大概就「解約怎麼談」,「市府找第三方接手相關條件」等等...會有趣點吧
喔,157昨天在監院門口講的這句「難道要叫我們下跪投降嗎」,也頗有笑點的...
舊 2016-07-21, 08:43 PM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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