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邪神
承認的話,就沒甚麼可以吵了
現在就是帶風向,風向有帶到
因為大雄合約簽得好,就算是大雄的錯要解約,還是要鑑價買回
鑑價肯定上百億,就是議員上場的時候了
承認的話,後面這些戲都沒辦法演了
大雄千萬撐住,看戲就怕爛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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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市府真有心要讓人接,你早就該買回…
我對你的說法覺得好笑如果大雄會輸,早就讓人買回比較快。
市府不做賠也一樣,還是要買回呀。
你現在一直放血,損的是巨蛋的所有結構。
接手的人會更痛苦。
而且真有辦法接手,還有一堆人等著打財團。
而市府今天的說法,只是讓接手的人得利更少,更不想接。
林欽榮說話還帶語病呢…以市府這張圖為參考基準。
參考就是不必履行呀。也就是說之後再想變更還是可以呀。
引用:
作者邪神
有新聞說大巨蛋不會讓嗎?
我覺得大巨蛋會讓一些,其它盡量回到大雄得標時的設計的人數
畢竟新的公安標準有比較嚴格,退一些上法院時會比較好
再來應該會實質談判了,不然大雄上法院會被吃死
大雄合約簽得好,本來市府停工訴訟只要贏了就不用談了
大雄根本沒本錢鬧下去
市府還有一個半月就丟方向出來了,不送審就都是大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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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準已經因人設事了…事後再加也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