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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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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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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umochu
我反省一下,還是您講的最有道理

看salfonxman所提供的資料

老實說市府認事用法沒有不對(勒令停工處分完全合法)

至於柯P的私設刑堂,的確,如柯P所言老趙還沒有踏進去(這不是玩笑話,公安的確還沒

開始審)

最好方式就是您說的

到底安不安全?逃生有沒有問題?再送件重審一次不就知道了

工程圖是老趙畫的,老趙他媽愛怎麼畫就怎麼畫

不要說樓梯,連廁所,也消失!

不讓人大小便,我老趙高興,只要安全你市府能怎樣

慚愧 吾智不如您,這麼久才想通

在下是打打嘴砲,順便學習的,問題的本質只有二點,巨蛋蓋這樣到底安不安全--->那就重審嘛,還有變更程序對不對--->不就是在打行政訴訟了,一點是實質安全,一點是變更程序爭議,可以同時進行的
舊 2016-07-17, 07:38 PM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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