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yfu
看似爭議很複雜,例如室內梯的說文解字,國文造詣要很好才略懂一二
,其實問題是很單純的,到底安不安全?逃生有沒有問題?再送件重審一次不就知道了嗎,樓上有施主說:去送件不就中了157的圈套,承認需變更,其實是多慮了,都在打停工的行政訴訟了,遠熊可以主張,因為被質疑安全,所以才送件,本來是可以峻工再辦的,遠熊如果打贏官司,市府還是要照賠停工損失
|
我反省一下,還是您講的最有道理
看salfonxman所提供的資料
老實說市府認事用法沒有不對(勒令停工處分完全合法)
至於柯P的私設刑堂,的確,如柯P所言老趙還沒有踏進去(這不是玩笑話,公安的確還沒
開始審)
最好方式就是您說的
到底安不安全?逃生有沒有問題?再送件重審一次不就知道了
工程圖是老趙畫的,老趙他媽愛怎麼畫就怎麼畫
不要說樓梯,連廁所,也消失!
不讓人大小便,我老趙高興,只要安全你市府能怎樣
慚愧 吾智不如您,這麼久才想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