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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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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戶數及樓層都可合法調整"

遠雄合法調整了嗎?

先不說這篇文章引用的又是呂文欽的文章,光是裡面另外講到的"築技術規則總則篇,若多項驗證、審查後確保空間人員安全條件下,減少樓梯寬度並無不妥。"

遠雄驗證、審查了嗎?


你跟本就沒有看人家標的紅字嘛…
許志霖指出,所謂程序問題關鍵在於何者需要先辦變更?何者可以竣工一併申辦。既然市府認為遠雄違反程序,但需不需要「全面停工」來處分也值得大家討論,畢竟此例一開,日後每一個縣市政府都可仿傚此例,用於私設刑堂!

許志霖說,再拿台北市政府自辦的信義區三興段公共住宅為例,北市府於廠商得標後,戶數由500戶增加為700戶,樓高19層變更為21層,這代表著同一塊基地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規畫方式,戶數及樓層都可合法調整。也就是說其實只要回歸基本建築技術規則邏輯及程序辨理,沒有不能解決的大巨蛋,而市府提出的「消失的樓梯」根本就是假議題!
舊 2016-07-17, 12:40 PM #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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