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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wumochu

遠雄現在蓋出來的東西跟當初過關的圖不符合

市府依建築法第八十七條為勒令停工的處分

市府除勒令停工的處分外,還可以採取

1.勒令遠雄補辦手續 2.處遠雄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

首先你就搞錯法條了

這次的停工令是依第58條,不是第87條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65441&mp=100003
舊 2016-07-17, 09:38 AM #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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