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acowave
白木柯同意變更柱位了? 那我雄拿出申請同意的資料來 一桿子敲死他阿?
另 你啥時候有大雄是白熊的錯覺? 法院認證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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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聲請大巨蛋復工案開庭 林洲民批混淆視聽
遠雄聲請復工,稱大巨蛋停工已超過1年,巨蛋棟鋼結構僅是假固定狀態,結構自重不足,造成水浮力潛變,因此水浮力隨時可能超過臨界值,恐致結構扭曲變形,且近期地震、豪雨不斷,又即將面臨颱風季,難保不會發生像去年蘇迪勒颱風襲台時,屋頂浪板掉落情況。
遠雄表示,停工期間經過颱風侵襲、烈日曝曬,加上鋼管嚴重鏽蝕,安全性受損,恐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及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因此依行政訴訟法規定聲請停止執行原本的停工處分。
林洲民反駁,若遠雄認為公安問題嚴重,應針對市府停工理由積極改善,市府這段期間內也一再發函,請求遠雄盡維護義務,但對方非等市府準備發函前,才向法院遞狀;且遠雄在去年被勒令停工時,即可提出聲請,何必拖延1年多才處理。
市政府委任律師熊依翎指出,遠雄所稱的安全問題,隨時都可處理,現在去執行維護即可達成,根本不須等待復工。她認為,遠雄所稱的「難以回復、急迫性」的聲請要件都沒達成,所以法院無需審酌有無公益性質等但書。
林洲民說,
遠雄僅申請全區「柱位」調整,並無包括樓梯、樓板開口配置,「台灣建築史上從沒有一個圖是只畫柱子,其他建築元素都有沒畫,就聲稱已完成變更。」
北市府當時只是核許「柱位」,不多不少,遠雄只能蓋柱位。
他強調,從來沒有一個申請單位,把結構圖跟建築圖拆開,說結構圖是正確的,卻拿出不出102年核准的建築圖。他說,合法建築圖需有建築師用印,而結構圖僅有結構技師用印。
遠雄委任律師陳彥希指出,大巨蛋的安全問題不是靠每天修修補補就可排除,很多數據僅供參考,大巨蛋是公共工程,與公共安全相關,遠雄實在很擔憂,才想早日復工。
引用:
作者AndyCandy
申請變更設計,有變更的部分要用雲型線框起來標示清楚,法規檢討也要逐條寫上去。
建管只會去審有標示的部分,沒標示自己偷改責任當然自己背,所以建築師送懲戒停業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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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說,市府自已同意柱位變更卻沒有同意梁柱的變更?你這麼厲害,那你業主自已來蓋,自已來畫圖呀,你自已跳下來做結構技師及建築師兼審驗人員。這不是皆大歡喜?
而且,大家還忘了,一年半前先變更,就是認了大雄就是專業有問題,要拿權利金勒索。
後來又直接全面停工,那是不是設局要逾期解約。
後來對著幹的時候又說,大雄自已要來申請變更,又坐實了你這個公安就是有問題,是遠雄自已要求變更,你這些東西有沒有符合所謂的七大公安的標準,我市府是不認帳的。
結果就是,市府的七大公安要求到底是那來的?什麼法規依據?請問一下要不要給權利金?還是要逾期解約?
引用:
作者royfu
都已經打行政訴訟了那來認罪的意思,樓梯移位要辦變更是遲早要辦理的,不是現在或隨時,或竣工請照時,既然安全何必計較何時辦理,若審查合格了,證明蛋很安全,輿論就會轉向,不然也只是在空轉打嘴砲,各自表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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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七大公安是那裡來的?為什麼你說公安有問題,你現在要找工安來刁難?所以市府的目地是什麼?是權利金嗎?
如果是我的權益,雖然我爭取到了公平的待遇,可是你他媽的鬼扯,你不給我說清楚?你要抹黑我?還是說你要找我麻煩?還是說你就是要整到我逾期解約?官司獲勝,大巨蛋停工後,我要復工?我接的是一個大爛蛋?你現在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