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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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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我何時怪你分兩條?又在秀下限

我明明怪的是"a.公共樓梯免報備明明只有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是中文或眼睛不好,可以自己把"各戶室內梯數量、型式、位置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這段加到公共樓梯去"

法條裡都說的很明白了"公共樓梯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

你先搞清楚除了那17座不在蛋體的消失樓梯還有巨蛋裡位置變更的樓梯,這種會是"各戶室內梯"? 選擇性相信果然是沒有下限


你的引用正好證明會選擇性相信的是沒有下限的

明明a.公共樓梯只有"通行方向、階數變更,涉及樓板開口變更"是免報備事項

為何會有人把b.各戶室內梯裡的"位置變更"拿來說遠雄巨蛋的樓梯位置變更是免報備?

而且明明就是"除本表列舉事項外,其餘事項依建築法第39條規定辦理。"

...
所以遠雄的樓梯不適用那兩條本表列舉事項?要依39條辦理?表列ab項不是得併使用執照辦理變更設計?我如果信你乾脆跟你姓好了,亂扯一通你
舊 2016-07-14, 11:26 PM #1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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