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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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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wumochu
乍看之下,好像那個設計圖是市府畫的,大雄需按市府所畫的施工
可是實際上BOT設計圖從頭到尾都是大雄自己畫的
他愛怎麼畫市府也沒法干涉

除非涉及林明州所講的
少17座樓梯,那是人命、那是公共安全
這種危險建築,的確非拆不可



是這樣嗎?

我自己當起造人也是可以愛怎樣改就怎樣改嗎

市府也沒法干涉?
舊 2016-07-14, 07:30 AM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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