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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o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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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7
引用:
作者麵疙瘩
...
好像如果你買產品指名要特殊規格

交貨後 發現與規格不符 通常是減價瑕疵給付處理

但如果還在工廠製作被發現不符 那 會要消費者吞下去的 可能性比較低

乍看之下,好像那個設計圖是市府畫的,大雄需按市府所畫的施工
可是實際上BOT設計圖從頭到尾都是大雄自己畫的
他愛怎麼畫市府也沒法干涉

除非涉及林明州所講的
少17座樓梯,那是人命、那是公共安全
這種危險建築,的確非拆不可
舊 2016-07-13, 08:28 PM #1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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