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13/907069/
大雄親上火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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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某位柯粉整理出雙方爭執
我認為是上乘之作
【大巨蛋解密】先亂蓋再送審!大巨蛋不只是超大違建,更是一場遠雄自導自演的爛戲
可惜的是這位柯粉心中無天平
非得再參考一下聯合報這篇報導
大巨蛋17座樓梯消失? 市府、遠雄吵開了
我簡單釐清一下
遠雄蓋了一座少了17座樓梯的建築物,是否就是可歸責遠雄之事由,致BOT契約給付不能(大巨蛋不能使用),依民法第256條規定,市府得解除契約(拆蛋)
林洲民說:沒按圖施工,那是人命、那是公共安全。(講成這樣,這個蛋就非得拆)
遠雄說:當時是配合世大運,市府要遠雄趕工,所以先准許改變柱子位置,但柱子動了,難道大梁、小梁、樓梯不會動嗎?
遠雄認為這十七處不涉及主體結構,可依建築法未來申請使用執照時一併變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