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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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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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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yfu
如果市府是以遠熊違約來逕行解約,叫工程結算,不叫求償,如果遠熊不服當然可以打官司,不過解約事實已經成立了,等到訴訟判決出來,市府輸了就要賠其它損失,反之市府贏了就結案,此外遠熊巨蛋公司依採購法101條會被公告為不良廠商,總之解約就是分手了,除非遠熊要假扣押,才會勾勾纏,不然就是離婚了,官司輸贏後才會有繕養費....不對是賠償問題,所以專心打離婚官司最重要,不用管他媽媽要嫁給誰


不對…

你這樣講…就變成:
若大雄勝訴,解約的事實已經成立,可是解約的結果是不正義的,所以工程結算是一回事,所以工程結算就是一筆錢,而市府要返還的是不正義的解約結果。請問要怎麼賠?這跟你假扣押無關。大雄就算不假扣押,將來勝訴,那就是大雄喊多少就是多少,要什麼你就要給什麼,不是嗎?市府這樣只是斷了自已跟接手人的路。

你現在要圖利,問題是,七大要求,你做的到?

以後大家都先亂喊,再來幹掉你就好…這不就是轉型正義嗎?
舊 2016-07-12, 01:20 AM #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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