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oyfu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
如果市府是以遠熊違約來逕行解約,叫工程結算,不叫求償,如果遠熊不服當然可以打官司,不過解約事實已經成立了,等到訴訟判決出來,市府輸了就要賠其它損失,反之市府贏了就結案,此外遠熊巨蛋公司依採購法101條會被公告為不良廠商,總之解約就是分手了,除非遠熊要假扣押,才會勾勾纏,不然就是離婚了,官司輸贏後才會有繕養費....不對是賠償問題,所以專心打離婚官
司最重要,不用管他媽媽要嫁給誰
 
舊 2016-07-12, 12:27 AM #15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yfu離線中